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思宁贵州的任女士因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在小区业主微信群聊中称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从贵阳跨市铐走并行拘3日。1月26日,毕节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依法撤销对该女子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当地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此前,“草包支书”事件持续引发网络热议。面对任女士所提“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质疑,社区支书刘某用“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予以回应,草率且不负责任,而群众一句“草包支书”则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情绪。“草包”一词可能略显过激,但无论如何不能以一句骂声、吐槽就报警抓人,社区支书的做法体现的是敷衍应付的工作方式和盛气凌人的蛮横作风。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公安机关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作出处罚,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然而,能否将“微信群聊中称‘草包支书’”定义为公然侮辱,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毕节警方显然欠缺妥善考量,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后续跨市抓人、拘留等行为。在26日毕节警方发布的通报中称,涉事派出所采取的异地传唤程序经审查被认定为违法。值得注意的是,支书刘某的前夫赵某系毕节市七星关分局民警。这里面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也需要深入调查。不论调查结果如何,身为执法部门,就应该带头守法、秉公执法,决不能在调查处理中掺杂个人私情,更不能因滥用权力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近期大连的“王主任”到济源“掌掴书记”,再到如今毕节“草包支书”,每一个事件都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这同时提醒着广大党员干部,用权莫任性,“官威”耍不得。只有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纪法,依规依纪依法用权,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理解。延伸阅读"草包书记事件"当事人再发声:对警方通报基本满意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网上一篇名为《贵州女子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市警方跨市拷走刑拘》的文章,引发关注。1月26日,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经审查,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中涉及派出所所长及涉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通报还显示,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据潇湘晨报的报道,当事人任女士对于该通报表示基本满意,她说“我这是批评,不是辱骂。”此前,据东方今报报道,任女士居住在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业委会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便擅自决定物业通过试用期。任女士本就对此事不满,当社区支书刘某在微信群里回复“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时,任女士便在其他群吐槽社区支书是“草包书记”。随后,社区支书刘某在毕节报了警,报警时任女士人在贵阳,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打电话传唤任女士回毕节。任女士认为派出所的做法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即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任女士要求洪山派出所联系其所在辖区的贵阳警方。但过了一个多月后的2020年11月3日,任女士在未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在其家门口,被洪山派出所的民警拷走,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当地警方回复东方今报的记者时认为,11月3日上午,办案民警李某通知任女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已经明确告知任女士,如不配合警方调查,将要采取强制措施。任女士此次仍然是拒绝配合。随后,民警张某向洪山派出所所长杨某申请开具了传唤证。传唤过程中,任女士存在不配合现象,办案民警因此对任女士采取了强制措施。回复还称,12月4日,经七星关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调查审核,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1月26日晚,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就此事发声。人民微评称,撤销处罚,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身为执法部门,更需带头守法。知错就改才能重塑形象,秉公执法才能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任重道远,坚定前行。新华微评称,因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在微信群里称社区干部是“草包支书”,贵州一位业主被跨市铐走并行拘,此事引发社会关注。有问题,才会有意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难免引发吐槽。面对群众抱怨甚至是尖锐批评,不是处理问题,而是处理提出问题的人,如此做法不得人心,很不可取。群众的呼声就是改进工作的方向,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百姓“急难愁盼”,何愁不能赢得群众点赞?(见习编辑:孙晓萌)侠客岛:“草包支书”一出口,警察铐上就带走?一与人起了争执,甭管占不占理,千万别骂人家是“草包”。为啥?在贵州省毕节市某小区居住的任女士,因小区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在微信群里与社区支书刘某起了争执。刘支书的语气很强硬:“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任女士气不过,就骂刘支书是“草包支书”。谁料被安了“草包”之名的刘支书一不解释,二不解决,反手就使出了报警“绝杀”。之后,任女士被毕节市有关执法人员用手铐从贵阳铐回毕节,并被行拘3日。此事被捅到网上后,一下引得群情激愤,大家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任女士这边。道理很明显,骂人“草包”固然不对,但至于动用警力,大老远地跨市拘人吗?如果骂一句“草包”就要被拘,那么全国警力增加10倍、20倍都不够用,拘留所恐怕得扩建。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出,拘留任女士是因其在微信上发送“看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等内容,“公然侮辱刘某”。从法律上说,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很明显,一句“草包”绝对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扯不上关系。既然于法无据,当地警方给出了新说辞——“以防意外”。这就不可理喻了。好在,有关部门很快认识到了错误。毕节市公安局1月26日深夜发布通告,依法撤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被停职调查。毕节市公安局通报截图(图源:毕节公安)二岛叔之前做过一篇报道,某建筑工地的建材被盗,损失约为7万元,岛叔陪事主去派出所报案,民警不予理会,让我们去找刑警队。到了刑警队,刑警说:“你是老板,你雇的人把你的东西拿走了,这叫侵占财产,不是盗窃。”于是又让我们找经侦大队。经侦大队的警官很细致地解释了他们的权责范围:“你是有限公司吗?你是法人代表吗?你们之间有合同吗?你就是个包工头,涉事人员是你雇来的,材料是你个人的,这不是职务侵占,而是个人侵占,这不归我们管,我们只管企业里的经济犯罪。”语毕,将我们推给了法院。而当我们以为终于找对了门路,法院工作人员却浇下冷水:“他这算偷盗,你们怎么不报警?”出了法院,事主再度拨通110报警,对方称需要时间对报案材料进行甄别,一直等到稿子见了报,警方才给立了案。损失7万元的事,没处解决;一句“草包”,警方却跨市拘人。很多网友都碰到过“立案难”的问题,没想到刘支书这么容易办成了,不得不让人怀疑她在公安局有关系。的确,当地警方在通报中提及刘支书的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这背后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滥用警力的问题,需要继续深入调查。任女士相关聊天记录(图源:澎湃新闻)三社区的党支部书记,负责的事情都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因为工作没做到位、做得不恰当,被群众批评了,书记应该怎么做?是像刘支书那样赶紧报警,还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岛叔想起了毛泽东挨骂的故事。1941年的一天,陕甘宁边区雷击不断,一位老农的毛驴被雷劈死。这位老农逢人就说:“老天爷不开眼,响雷咋不劈死毛泽东?”边区保卫部门想拘捕那位老农,却被毛泽东制止了。毛泽东说:“群众发牢骚,有意见,说明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听到群众有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去追查,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我们共产党人无论如何不要造成同群众对立的局面。”骂人骂到死,不是比“草包”狠多了?毛泽东经了解后得知,老农骂人是因“边区政府征收公粮太多”,于是马上着手改进,为群众减了负。这么一来,农民负担减轻了,生活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军队与地方的关系也更密切了。如何对待群众的批评,正确的做法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文/田获三狐 编辑/点苍居士延伸阅读"草包书记事件"当事人再发声:对警方通报基本满意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网上一篇名为《贵州女子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市警方跨市拷走刑拘》的文章,引发关注。1月26日,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经审查,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中涉及派出所所长及涉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通报还显示,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据潇湘晨报的报道,当事人任女士对于该通报表示基本满意,她说“我这是批评,不是辱骂。”此前,据东方今报报道,任女士居住在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业委会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便擅自决定物业通过试用期。任女士本就对此事不满,当社区支书刘某在微信群里回复“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时,任女士便在其他群吐槽社区支书是“草包书记”。随后,社区支书刘某在毕节报了警,报警时任女士人在贵阳,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打电话传唤任女士回毕节。任女士认为派出所的做法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即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单位进行询问。任女士要求洪山派出所联系其所在辖区的贵阳警方。但过了一个多月后的2020年11月3日,任女士在未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在其家门口,被洪山派出所的民警拷走,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当地警方回复东方今报的记者时认为,11月3日上午,办案民警李某通知任女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已经明确告知任女士,如不配合警方调查,将要采取强制措施。任女士此次仍然是拒绝配合。随后,民警张某向洪山派出所所长杨某申请开具了传唤证。传唤过程中,任女士存在不配合现象,办案民警因此对任女士采取了强制措施。回复还称,12月4日,经七星关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调查审核,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1月26日晚,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就此事发声。人民微评称,撤销处罚,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身为执法部门,更需带头守法。知错就改才能重塑形象,秉公执法才能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任重道远,坚定前行。新华微评称,因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在微信群里称社区干部是“草包支书”,贵州一位业主被跨市铐走并行拘,此事引发社会关注。有问题,才会有意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难免引发吐槽。面对群众抱怨甚至是尖锐批评,不是处理问题,而是处理提出问题的人,如此做法不得人心,很不可取。群众的呼声就是改进工作的方向,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百姓“急难愁盼”,何愁不能赢得群众点赞?(见习编辑:孙晓萌)